籍没 籍没是指谓登记所有的财产,加以没收, 出自《三国志·魏志·王修传》。 拼音:jí mò
籍没jímò
[registerandconfiscate]登记并没收[家产]入官
旧时指登录财产或家口,以没收充公。
《三国志.卷三○.魏书.东夷传》:「季父牛加有二心,位居杀季父父子,籍没财物,遣使簿敛送官。」
唐.薛调《无双传》:「无双遭乱世籍没,而仙客之志,死而不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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