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木立信 出自《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指通过某种手段树立典型,而使公众信服的行为。
建立诚信于民的手段。参见「徙木之信」条。
《幼学琼林.卷四.花木类》:「秦商鞅欲行令,使徙木以立信。」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