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剧 潮剧,因形成于广东潮汕地区而得名,俗称“潮调”、“潮音戏”、“白字仔戏”,明末已在闽南的诏安、云霄、平和、东山、漳浦、南靖等地广为流传,与梨园戏关系密切。 潮剧,中国十大剧种之一,广东三大剧种之一种,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南国奇葩”的美誉,以优美动听的唱腔音乐和独特的表演形式,融合成极富地方特色的戏曲而享誉海内外。潮剧是上千年潮州文化的重要传承载体,也是联络世界各地潮州人之间情谊的重要纽带。 “莫夸骑鹤下扬州,渴慕潮汕数十秋,得句驰书傲子女,春宵听曲在汕头。”老舍、曹禺先生一再叮嘱,要十分珍惜潮汕文化遗产,把富有地方特色的潮剧传承和发扬光大。 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由建阳麻沙出版的《荔镜记》剧目,用“泉、潮二腔”演唱,同时,吸收南音的音乐曲调。据清顺治《潮州府志》载:明末清初,潮剧是“杂以丝竹管弦之和南音土风声调”。乾隆版《潮州府志》载:“所演传奇,皆习南音而操土风”,“声歌轻婉,闽、广参半。”演出剧目的唱白以闽南方言杂潮语,故清李调元认为“潮音似闽”。 它于2006年入选国家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流行于广东潮安、汕头一带和福建南部的剧种。形成于明朝中叶,当时称为「潮调」,保留很多唐宋以来的古乐曲和明代弋阳腔的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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