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汉语词典 > 存亡继絶的意思
cún wáng jì jué

存亡继絶


拼音cún wáng jì jué
注音
繁体存亡繼絶

存亡继絶【解释】亦作“存亡續絕”。原谓使亡国复存,绝嗣得续。亦泛指使濒临灭亡或已亡者得以继续存在或延续。《穀梁传·僖公十七年》:“ 桓公 嘗有存亡繼絶之功,故君子爲之諱也。” 范宁 集解:“存亡,謂存 邢 衛 ;繼絶,謂立 僖公 。”《汉书·吴王濞传》:“今諸王苟能存亡繼絶,振弱誅暴,以安 劉氏 ,社稷所願也。” 唐 吴兢 《贞观政要·安边》:“夷不亂華,前哲明訓,存亡繼絶,列聖通規。” 宋 苏轼 《宋襄公论》:“ 桓 文 之師,存亡繼絶,猶不齒於 仲尼 之門,況用人於夷鬼以求霸,而謂王者之師可乎?” 明 刘基 《春秋明经·齐仲孙来齐高子来盟》:“而 齊侯 獲存亡繼絶之名於天下。” 清 龚自珍 《古史钩沈论二》:“天生 孔子 不後 周 ,不先 周 也,存亡續絶,俾樞紐也。”

基本解释

辞典解释

存亡继绝cúnwángjìjuéㄘㄨㄣˊㄨㄤˊㄐㄧˋㄐㄩㄝˊ

使濒临断绝、灭亡者,继续存在。《谷梁传.僖公十七年》:「桓公尝有存亡继绝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汉书.卷二三.刑法志三》:「齐桓南服彊楚、使贡周室、北伐山戎、为燕开路,存亡继绝,功为伯首。」也作「继绝兴亡」、「继绝存亡」。

网络解释

存亡继絶

【解释】亦作“存亡續絕”。原谓使亡国复存,绝嗣得续。亦泛指使濒临灭亡或已亡者得以继续存在或延续。《穀梁传·僖公十七年》:“桓公嘗有存亡繼絶之功,故君子爲之諱也。”范宁集解:“存亡,謂存邢衛;繼絶,謂立僖公。”《汉书·吴王濞传》:“今諸王苟能存亡繼絶,振弱誅暴,以安劉氏,社稷所願也。”唐吴兢《贞观政要·安边》:“夷不亂華,前哲明訓,存亡繼絶,列聖通規。”宋苏轼《宋襄公论》:“桓文之師,存亡繼絶,猶不齒於仲尼之門,況用人於夷鬼以求霸,而謂王者之師可乎?”明刘基《春秋明经·齐仲孙来齐高子来盟》:“而齊侯獲存亡繼絶之名於天下。”清龚自珍《古史钩沈论二》:“天生孔子不後周,不先周也,存亡續絶,俾樞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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