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分 抽分亦称“抽解”。唐代及以后封建政府对国内外商贾征收的实物商税。唐德宗建中元年 (780年),户部侍郎赵赞奏请于诸道津要都令之处,设置官吏,查阅来往商人的财货,计钱每贯税20文。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等商货抽收1/10。宋代对外来商品先由市舶司征税,称为抽解,税率通常在1/10左右,有时高达十分之三四。
抽取商税。犹今厘金。其制始于元、明,设抽分厂掌管其事。
抽取分润。
《醒世姻缘传》第五○回:「这银子不是叫我又添出来,不过还是援例的银内抽分的。」
如:「他办事靠不住,总是抽分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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