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录司 词语解释 sēng lù sī ㄙㄥ ㄌㄨˋ ㄙㄧ 僧录司 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 唐 开成 中始设于京邑。《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去 临安府 僧录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录司、道录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注于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录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参阅 宋 高承 《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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