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鲁花赤 达鲁花赤,由成吉思汗设立,广泛通行于蒙古帝国和元朝。一作“达噜噶齐”,是蒙古语,原意为“掌印者”,是蒙古帝国历史上一种职官称谓。成吉思汗在各城设置“达鲁花赤”,也就是督官。达鲁花赤是代表成吉思汗的军政、民政和司法官员,以《大札撒》为根本,结合当地的同时惯例行使统治权。 与同源的有另一字答鲁合剌秃孩,意谓“提调”,另有宣差,持节之意。 达鲁花赤后来成为长官或首长的通称。在元朝的各级地方政府里面,均设有达鲁花赤一职,掌握地方行政和军事实权,是地方各级的最高长官。在元朝中央政府里面,也有某些部门设置达鲁花赤官职。达鲁花赤一般必须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这种做法被认为具有强烈的民族不平等色彩。但是,也有其他民族的人担任达鲁花赤的记载。在金帐汗国,他们与八思哈有关,但有不同。 明朝以后,达鲁花赤官职被废除。
头目、领袖。元代在中外各官署主管以外,都设置达鲁花赤一员,由蒙古人担任,以监视汉官。
也称为「达噜噶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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