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帖 《儒林外史》第47回,五河县举人虞华轩买地,面积600亩,卖方要价2000两,一个姓成的农民做中间人。临到买卖成交,那姓成的对虞华轩说:“这分田全然是我来说的,我要在中间打50两银子的背公,要在你这里除给我;我还要到那边要中用钱去。”虞华轩满口答应。
房子招租的广告,贴在门上或街巷的布告牌上。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