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竟 越过省界或国境。竟,同“ 境 ”。《孙子·九地》:“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左传·庄公二十七年》:“卿非君命不越竟。” 唐 戴叔伦 《奉天酬别郑谏议云逵》诗:“知心三四人,越境千馀里。” 清 曾国藩 《罗忠节公神道碑铭》:“檄公赴援 南昌 。 湘 军越境讨贼,自此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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