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饷 太平天国期间,清皇室下放军权,后因未下放财权致使地方政策无法在复杂局势中施行,辛酉政变后下放财权。 后果造成传统“奏销”制度名存实亡,中央为确保财政收入制定“京饷”定额,虽为硬性摊派,但是变相承认定额所剩的财政收入便归地方所有。 中央不过问“京饷”来源税种,致使地方税种繁多,百姓难以维护生计。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