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治,治理清明。
⒈ 明治,治理清明。
引《书·皋陶谟》:“日宣三德,夙夜浚明有家,日严祗敬六德,亮采有邦。”
蔡沉 集传:“浚,治也。亮亦明也。有家,大夫也。有邦,诸侯也。浚明亮采皆言家邦政事明治之义。”
宋 《沂宿太守问候》:“行邮阔略,旷驰款啟之音;大府重深,徒仰浚明之德。”
《续资治通鉴·宋仁宗至和二年》:“至於命令之下,以及詔除之行,论议所移,纲条益紊,爰申戒告,以厉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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