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爵■”。
⒉ 犹爵禄。
⒈ 犹爵禄。参见“爵禄”。
引《史记·商君列传》:“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
唐 张九龄 《欶松漠都督涅礼书》:“朕所悬爵秩,惟赏有功。”
《新唐书·食货志一》:“乃詔能賑贫乏者,宠以爵袟。”
清 昭槤 《啸亭杂录·内务府定制》:“凡皇子分封,各按爵秩给以庄地、人丁;公主、郡主赠嫁亦如之。”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