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要旨清楚,条理分明。
⒈ 谓要旨清楚,条理分明。
引汉 扬雄 《法言·寡见》:“或曰:‘学者之説可约邪?’曰:‘可约解科。’”
李轨 注:“言自可令约省尔,但当使得其义旨,不失其科条。”
汪荣宝 义疏:“解科即条理之科之谓。”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