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吝啬钱财。
⒈ 吝啬钱财。
引明 冯梦龙 《智囊补·上智·鞠真卿》:“鞠真卿 守 润州,民有鬭殴者,本罪之外,别令先殴者出钱,以与后应者。小人靳财,兼以不愤输钱於敌。其后终日纷争,相视无敢先下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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