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由少府掌管、供帝王使用的钱财。
⒈ 由少府掌管、供帝王使用的钱财。
引汉 桓宽 《盐铁论·徭役》:“先帝忧百姓不赡,出禁钱,解乘舆驂,贬乐损膳,以賑穷备边费。”
《汉书·贾捐之传》:“暴师曾未一年,兵出不踰千里,费四十餘万万,大司农钱尽,乃以少府禁钱续之。”
颜师古 注:“少府钱主供天子,故曰禁钱。”
《后汉书·百官志三》:“承 秦,凡山泽陂池之税,名曰禁钱,属少府。”
《新唐书·李适之传》:“玄宗 患 穀 洛 岁暴耗徭力,詔 适之 以禁钱作三大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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