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酒税。
⒈ 酒税。
引《南史·齐纪下·废帝东昏侯》:“都下酒租,皆折输金,以供杂用。”
《宋史·张九成传》:“既至,仓库虚乏,僚属请督酒租宿负苗绢未输者。 九成 曰:‘纵未能惠民,其敢困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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