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以来地方户籍编制。十户为甲,其头目称甲长。
⒈ 宋 以来地方户籍编制。十户为甲,其头目称甲长。
引明 汤显祖 《邯郸记·凿郏》:“我做甲长管十家。”
清 吴嘉宾 《海疆善后疏》:“甲长属保长,不必拘定五家十家数目。”
茅盾 《水藻行》五:“上回劳动服务,怎么 陈甲长 的儿子人也没去,钱也没花?”
⒈ 古代户口编制以十户为一甲,每十户的首领称为「甲长」。
引明·汤显祖《邯郸记·第一一出》:「我做甲长管十家。」
《初刻拍案惊奇·卷二〇》:「有嫌著贫的,便是世家巨族,不得与甲长联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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