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假托受命以行事。特指假托君命。
⒈ 假托受命以行事。
引《战国策·齐策四》:“券徧合,起矫命,以责赐诸民,因烧其券,民称万岁。”
鲍彪 注:“矫,託也。託言 孟尝 之命。”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封三娘》:“即以所赠金凤釵,矫命赠之。”
⒉ 特指假托君命。
引汉 陈琳 《为袁绍檄豫州》:“操 又矫命称制,遣使发兵。”
《新五代史·南唐世家·李景》:“景 以 觉 为宣諭使,召 仁达 朝 金陵,仁达 不从。 觉 惭,还至 建州,矫命发 汀、建、信、抚 州兵攻 仁达。”
⒈ 假传命令。
引《战国策·齐策四》:「使吏召诸民,当偿者,悉来合券。券遍合,起矫命,以责赐诸民,因烧其券,民称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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