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婚礼六礼之一。纳吉之后,择日具书,送聘礼至女家,女家受物复书,婚姻乃定。亦称文定,俗称过定。
⒈ 古代婚礼六礼之一。纳吉之后,择日具书,送聘礼至女家,女家受物复书,婚姻乃定。亦称文定,俗称过定。
引《春秋·庄公二十二年》:“冬,公如 齐 纳币。”
宋 苏轼 《书刘庭式事》:“未及第时,议娶其乡人之女,既约而未纳币也。”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二》:“细询始末,乃知女十岁失母,鞠于外氏五六年,纳币后始归。”
⒈ 古代婚嫁六礼中的纳征。参见「纳征」条。
引《公羊传·隐公二年》:「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
《幼学琼林·卷二·婚姻类》:「下采即是纳币,合卺系是交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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