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给官吏高于本职的虚衔,表示尊贵。清制以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等为大臣加衔。见《清会典·吏部·官制一》。亦泛指加官。
⒈ 给官吏高于本职的虚衔,表示尊贵。 清 制以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等为大臣加衔。见《清会典·吏部·官制一》。亦泛指加官。
⒈ 给官吏高于本职的官衔,以示尊贵。
引清·昆冈《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七·吏部·官制一》:「满洲官员品级,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系少师、少傅、少保晋衔,内阁各部院大臣加衔。」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