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稽延狱讼。
⒈ 稽延狱讼。
引《易·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孔颖达 疏:“此以静止明察,审慎用刑而不稽留狱讼。”
唐 白居易 《牛僧孺可户部侍郎制》:“而书命无繁词,决事无留狱,受宠有忧色,纳忠多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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