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治水。
⒈ 治水。
引《后汉书·张衡传》:“《尚书》:尧 使 鯀 理洪水,‘九载绩用不成’, 鯀 则殛死, 禹 乃嗣兴。而《春秋讖》云:‘ 共工 理水。’”
《后汉书·循吏传·王景》:“永平 十二年,议修 汴渠,乃引见 景,问以理水形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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