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治理繁难事务。
⒈ 治理繁难事务。
引《后汉书·赵憙传》:“荆州 牧奏 憙 才任理剧,詔以为 平林侯 相。”
《北史·裴侠传》:“﹝ 侠 ﹞子 祥,性忠谨,有理剧才。”
唐 杨炯 《益州温江县令任君神道碑》:“暂过云亭,乘轩之望可知;且诣中军,理剧之才有属。”
《续资治通鉴·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初, 辽 主知翰林学士 室昉 有理剧才,改 南京 副留守,决狱平允,人皆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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