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上古关于征伐刑戮之事的书。李,通“理”。
⒉ 泛指法律。
⒈ 上古关于征伐刑戮之事的书。李,通“理”。
引《汉书·胡建传》:“《黄帝李法》曰:‘壁垒已定,穿窬不繇路,是谓姦人,姦人者杀。’”
颜师古 注:“李者,法官之号也。总主征伐刑戮之事也,故称其书曰《李法》。”
⒉ 泛指法律。
引章炳麟 《代议然否论》:“申李法,定约束,其事固专为致用,非执权者,又莫能行也。”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