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以亩为单位划分、计算土地面积的制度。
⒈ 以亩为单位划分、计算土地面积的制度。
引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亩制》:“江 南亩制又异, 徽州 平畴水田,亩积百九十步,斛水田积二百十步,高原田积二百六十步。”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二编第三章第二节:“周 代的井田制承袭于 商 代而有所发展,已经有了相当准确的亩制和比较完整的灌溉及道路系统,是井田制的完备的形态。”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