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坟地上供祭扫用的房舍。
⒈ 坟地上供祭扫用的房舍。
引明 沉德符 《野获编·刑部·遣使审恤之始》:“凡内臣曾奉命审録者,其墓舍輒画壁写像於南面,法司堂官隅侍,御史与曹郎引囚听命於下,以为荣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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