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显的瑞应。显示祥应。
⒈ 明显的瑞应。
引《史记·孝武本纪》:“鼎宜见於祖禰,藏於帝廷,以合明应。”
⒉ 显示祥应。
引《汉书·郊祀志上》:“神灵之休,祐福兆祥,宜因此地光域立 泰畤坛 以明应。”
颜师古 注:“明著美光及黄气之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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