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契丹君主葬后,于墓侧起室,名“明殿”。
⒈ 契丹 君主葬后,于墓侧起室,名“明殿”。
引《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一》:“明殿,若中国陵寝下宫之制,其国君死,葬,则於其墓侧起屋,谓之明殿,置官属职司,岁时奉表起居如事生;置明殿学士一人,掌答书詔。”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