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治民有劳绩。
⒉ 百姓的职事。多指务农之事。
⒈ 治民有劳绩。
引《周礼·夏官·司勋》:“王功曰勋,国功曰功,民功曰庸。”
郑玄 注:“辅成王业,若 周公 ;保全国家,若 伊尹 ;法施於民,若 后稷。”
⒉ 百姓的职事。多指务农之事。
引《国语·越语下》:“四封之内,百姓之事,时节三乐,不乱民功,不逆天时。”
韦昭 注:“从事有业,故功不乱。”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