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告罪。
⒈ 告罪。参见“告罪”。
引《西游补》第五回:“﹝ 孙行者 ﹞走近门边细细观看,只见两扇黑漆门紧闭,门上贴一纸头,写着:‘二十日到 轩辕 家闲话,十日乃归。有慢尊客,先此布罪。’”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