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人以天干配五行,丙丁属火,故借以指火:阅后即付丙丁。
⒈ 古代以十干配五行,丙丁属火,因称火为“丙丁”。
引《吕氏春秋·孟夏》:“其日丙丁。”
高诱 注:“丙丁,火日也。”
宋 苏轼 《思无邪斋赞》:“化以丙丁,滋以河车。”
《儿女英雄传》第四十回:“餘不多及,閲后乞付丙丁。”
姚雪垠 《李自成》第三卷第二八章:“朕已再三嘱咐,每次给卿手谕,看后即付丙丁。卿万勿稍有疏忽!”
⒉ 代词。犹言某某。 《魏书·宋世景传》:“尝有一吏,休满还郡,食人鸡豚;又有一干,受人一帽,又食二鸡。
引世景 叱之曰,汝何敢食甲乙鸡豚,取丙丁之帽?吏干叩头伏罪。”
⒈ 火日。丙丁于五行属火,故俗称火为「丙」或「丙丁」。
引《吕氏春秋·孟夏纪·孟夏》:「其日丙丁,其帝炎帝,其神祝融。」
高诱·注:「丙丁,火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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