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令罪人选精米以供祭祀。秦汉时的一种刑罚,施于高级官员命妇及其后裔中的女子犯罪者。
⒉ 白米。
⒈ 令罪人选精米以供祭祀。 秦 汉 时的一种刑罚,施于高级官员命妇及其后裔中的女子犯罪者。
引《汉书·惠帝纪》:“上造以上及内外公孙、耳孙有罪当刑及当为城旦舂者,皆耐为鬼薪白粲。”
颜师古 注引 应劭 曰:“坐择米使正白为白粲。”
《汉书·刑法志》:“罪人狱已决,完为城旦舂,满三岁为鬼薪白粲。”
《后汉书·章帝纪》:“繫囚鬼薪、白粲已上,皆减本罪各一等。”
李贤 注:“男子为鬼薪,取薪以给宗庙。女子为白粲,使择米白粲粲然。”
清 谭嗣同 《报贝元徵书》:“清理庶狱,分别轻繫重繫,使操作如白粲鬼薪之罚。”
⒉ 白米。
引《宋书·孝义传·何子平》:“扬州 辟从事史,月俸得白米,輒货市粟麦。人或问曰:‘所利无几,何足为烦?’ 子平 曰:‘尊老在东,不办常得生米,何心独饗白粲。’”
宋 苏轼 《送江公著知吉州》诗:“白粲连檣一万艘,红粧执乐三千指。”
明 王錂 《寻亲记·得胤》:“白粲表芹意,红叶不须题。”
清 梁绍壬 《两般秋雨盦随笔·须换银米》:“﹝ 顾威明 ﹞遂令家人从旁细数,计削去四十三茎,立取白粲三百石送之。鬚之遭际,亦奇矣哉!”
⒈ 汉代一种刑罚。令犯法的妇女择挑白米,以供祭祀之用。
引《汉书·卷二·惠帝纪》:「上造以上及内外公孙耳孙有罪当刑及当为城旦舂者,皆耐为鬼薪白粲。」
⒉ 粳米的别名。参见「粳米」条。
引唐·杜甫〈行官张望补稻畦水归〉诗:「秋菰成黑米,精凿傅白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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