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治理百姓,保护扶持使之安定。
⒈ 治理百姓,保护扶持使之安定。
引《书·毕命》:“越三日壬申,王朝步目 宗周,至于 丰,以 成周 之众,命 毕公 保釐东郊。”
孔 传:“用 成周 之民众,命 毕公 使安理治正 成周 东郊,令得所。”
唐 王维 《送韦大夫东京留守》诗:“名器苟不假,保釐固其任。”
清 曹寅 《送施浔江方伯之任湖南》诗:“保釐蓝缕功非细,开拓穷荒虑必周。”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