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京师所治县的县令。
⒈ 指京师所治县的县令。参见“赤县”。
引唐 孟郊 《严河南》诗:“赤令风骨峭,语言清霜寒。不必用雄威,见者毛髮攒。我有赤令心,未得赤令官。”
宋 王溥 《唐会要·丞簿尉》:“贞元 六年十二月二日勅:刺史县令,以四考为限,赤令既是常参官,不在四考限。次赤令既同京官,宜以三考为限。”
《宋史·窦俨传》:“请改两畿诸县令及外府州五千户以上县令为县大夫,陞为从五品下,畿大夫见府尹如赤令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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