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留传,存留。
⒈ 留传,存留。
引明 高明 《琵琶记·祝发买葬》:“这是孝妇的头髮,剪来断送公婆的,我留在家中,不惟传留做个话名,后日 蔡伯喈 回来,将与他看,也使他惶愧。”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