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法 保护、维持正法的意思。传说佛陀派请四大声闻、十六阿罗汉等护持佛法。 又梵天、帝释天、四天王、十二神将、二十八部众等善神听闻佛陀说法后,皆誓愿护持佛法,此等诸神总称为护法神,或称护法善神。 此外,人世间的帝王及诸檀越,都是保护佛法的人,亦称之为护法。所以今日的佛教界,对于虔敬三宝,护持佛教的在家居士,都以护法称之。
护法hùfǎ
(1)[protectBuddhistdoctrine]∶护卫佛法
(2)[thosewhoprotectBuddhistdoctrine]∶护卫佛法的人,后指给寺庙施舍财物的人
佛家指护持佛法的人。
随侍于佛教或道教主神旁边的人,负有守卫的责任。
《西游记.第一六回》:「众人悚惧,才认得三藏是种神僧,行者是尊护法。」
拥护国法。
如:「护法之役」。
保护。
《豆棚闲话.第六则》:「又请了几个废弃的乡宦,假高尚的孝廉,告老打罢的朋友,从边护法。」
人名。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的大师。约生于六世纪中叶。曾任印度那烂陀寺的住持。其唯识学说继承陈那大师的传统,但在认识论上则主张有见分、相分、自证分和证自证分,佛教史上称为「四分家」。著有《广百论释》、《成唯识宝生论》等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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