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赠 追赠,或作追封、追晋,即加封死者的官职、勋位,一般用在因公殉职或者阵亡的军人、警员、公务员等,或特别表扬对政府有贡献的死者。
追赠zhuīzèng
[conferposthumously(atitle)]在人死后授予某种官职或称号
死后赠官。
《后汉书.卷一三.公孙述传》:「初,常少、张隆劝述降,不从,并以忧死。帝下诏追赠少为太常,隆为光禄勋,以礼改葬之。」
子孙上尊称于其父祖辈。此制始于周武王。
宋.高承《事物纪原.卷二.崇奉褒册部.追赠》:「自武王克商,追王太王王季,故后代有追谥追尊之典,两汉逮今,人臣亦有追赠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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