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规 (南宋军事技术家)陈规(1072年—1141年),字元则,密州安丘(今属山东)人。南宋军事技术家。 陈规是明法科进士,历任通职郎、县令等职。靖康二年(1127年),金军入侵,寇盗四起,陈规以安陆县令代理德安知府之职,进讨群寇,接连获胜。建炎元年(1127年),陈规升任直龙图阁、德安府知府。期间抗御群盗,颇有盛名。不久入朝任显谟阁直学士,随后又调任为池州知府、沿江安抚使。绍兴十年(1140年),改任顺昌府知府,期间与刘锜一起抗击金兵。绍兴十一年(1141年),改任庐州知州兼淮西安抚使。到任不久即去世,终年七十岁,赠右谏议大夫。乾道八年(1172年),追封陈规为忠利侯,后又加封智敏侯。 陈规守德安时,发明了一种管形火器,这种火器是世界军事史上最早的管形火器,被后人称为“现代管形火器的鼻祖。” 陈规 (词语释义)陈规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指打破陈规,大胆创造。
陈规chénguī
[outmodedconventions;outworncustoms]陈旧过时,不再适用的规矩、法度等
打破陈规,大胆创造
旧有的制度规章。
人名。字正叔,金稷山人,生卒年不详。明昌进士,曾为监察御史,未几,坐事解职,后出为中京副留守,未赴而卒。为人敦厚直实,博学工诗文,为时人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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