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赋 田赋是中国旧时政府对土地征收的税。春秋时期,鲁宣公十五年 (公元前594年)“初税亩”。鲁哀公十二年 (公元前483年)“用田赋”。战国时代,“訾粟而税”,是按土地上种植的粮食作物产量征课收益税。秦汉魏晋南北朝称土地税为田租。此后,官田称租,私田称税。魏晋南北朝实行租调制。唐代不仅田有租,而且还征地税。租庸调制终止后,田租及庸、调列入户税;地税和各种附加合并,分夏秋两次征收。
田赋tiánfù
[landtax]旧时按土地征收的赋税
政府对农业用地所课征的税捐。课征标准以土地的收益能力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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