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事 凡发扬佛德之事,称为佛事。又作立地。据维摩经卷下载,佛陀将一切事均视为佛事,以此表示佛之德性。于禅宗,用以指举扬佛法之行事,如开眼、安座(安置佛像于堂内)、拈香、上堂、入室、普说、垂示等,均为佛事。后世泛称于佛前举行之仪式为佛事,又称法事、法会,或指超度亡灵之诵经。
佛事fóshì
[Buddhistceremony(orservice)]和尚或尼姑诵经拜佛之事;亡者之家请僧尼念经超度亡灵
佛教的事业。
《魏书.卷一一四.释老志》:「太延中,凉州平,徙其国人于京邑,沙门佛事皆俱东,象教弥增矣。」
佛教徒诵经、祈祷及供养等活动。
《西游记.第一二回》:「太宗召太仆卿张道源、中书令张士衡问佛事营福,其应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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