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书 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于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鳺先滜。物乃岁具,生于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时鸡三号,卒明。抚十二[月]节,卒于丑。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雌雄代兴,而顺至正之统也。日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正不率天,又不由人,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
历书lìshū
[almanac]见“历4”
记载年、月、日、时、节气等可供查考的书。
也称为「历本」。
《史记》八书之一,专谈律历。
《史记.卷一三○.太史公自序》:「律居阴而治阳,历居阳而治阴,律历更相治,闲不容翲忽,五家之文怫异,维太初之元论。作历书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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