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生子女 所谓婚生子女,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的子女;而在婚姻关系以外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在我国,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其父母为具有夫妻身份的合法配偶。子女与母方的关系,基于出生的事实即可确定。子女与父方的关系,各国法律都采用下列推定:在婚姻关系中受胎的,母之夫即为子女之父;夫妻在受胎期间未同居者除外。
婚生子女hūnshēngzǐnǚ
[legitimatechildren;childrenborninwedlock]正式结婚后出生的孩子
由婚姻关系受胎所生的子女。其认定方式为:从子女出生日回溯到第一八一日起,至三○二日止,在此婚姻关系仍存续的期间所生子女,称为「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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