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继承权必需具备(1)必需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2)必需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继承权jìchéngquán
(1)[remainder;rightofinheritance;righttosuccession]
(2)指继承爵位、地位或财产的权利
重新授与伯爵元帅职位…附带许多特定继承权
(3)特指对于一因直系血统无男性后嗣而转让给某一特定的人或某一家系的贵族爵位的继承权
法律上就被继承者而言,指其死后以财产给与他人的权利;就继承者而言,指其继承死者财产的权利。
英语rightofinheritance
德语Aufeinanderfolge(S),Erbe,Erbschaft(S),Erbrecht(S)
法语successibilité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