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审 秋审是清朝的一种审判制度,从明朝发展而来。明朝的朝审制度被清朝继承后,又有了发展变化。清朝将朝审发展为两种,即朝审和秋审,但这两种审判方式形式基本相同,只是审判的对象有区别。 秋审的对象是复审各省上报的被处以死刑的囚犯,而朝审则是复审刑部在押的死刑犯。审判官的组成是相同的,都是中央各部院的长官。朝审和秋审的区别还在于时间上,朝审要早一些。
秋审qiūshěn
[ajudicialsystemofrehearingprovincialcasesofcapitalpunishmentinautumninMingandQingDynasties]明清两代在秋季复审各省死刑案件的一种制度,由司法部门审核案件,奏请皇帝裁决
余经秋审。——清·方苞《狱中杂记》
经秋审入矜疑。
古代各省死罪人犯,至秋季由刑部覆核定罪,在秋后处决,称为「秋审」。
《六部成语注解.刑部》:「秋审:当时立即处断,谓之热审。其余各案统请刑部核议奏明定罪,每年秋后处决,谓之秋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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