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醮 旧时婚俗之一。醮,古代原系酌酒之意,指单方面的敬酒,再醮即第二次敬酒。周代作为礼俗除行于加冠礼和及笄礼外,亦为婚礼仪式之一。 封建社会视寡妇再嫁为奇耻大辱,所谓“从一而终”是旧时妇女必须遵循的节操。寡妇改嫁称再醮,必经族长同意,否则不允。"似乎昆虫也要贞节,续弦或再醮,连做药资格也丧失了。"——鲁迅《父亲的病》
再醮zàijiào
[remarry]再次结婚。古代男女婚嫁时,父母为他们举行酌酒祭神的仪式叫“醮”。后专指妇女再嫁
初娶管氏,再醮钱氏。——程祖庆《吴郡金石目·宋故通判赵公圹志》
古代加冠及嫁女时饮酒之仪,酌而不酬为醮。
《仪礼.士冠礼》:「再醮摄酒,其他皆如初。」
妇女再嫁。《北齐书.卷四三.羊烈传》:「烈家传素业,闺门修饰,为世所称,一门女不再醮。」也作「改嫁」、「改醮」。
英语torem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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