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指割下的耳朵。
⒈ 旧指割下的耳朵。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邮政·查倒毙》:“夫马之倒毙在局者,係何马夫所养,该马夫具呈报官,呈内叙明……於某日得何病医治不瘥,於某日在局倒毙,取其耳级呈验。”
清 杨积中 《续御寇略》:“割取首级十八颗,耳级九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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