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器官 感觉器官(the sense organs)是实现感觉过程的生理装置。包括感受器、神经通道和大脑皮层感觉中枢三部分。其中,感受器的职能是将刺激的物理化学特性转变为神经冲动;神经通道负责传导神经冲动,并在传输过程的不同阶段得到有选择的加工;感觉经验的形成是在大脑皮层感觉中枢,感觉中枢是由大脑皮层上相应感觉的中枢部分和弥散部分组成。在中枢部分,刺激信息被加工为个体实际体验到的具有不同性质和强度的感觉,但每种感觉中枢的神经细胞并不完全集中,部分沿大脑皮层弥散到其他感觉的中枢部分,相互交叠,以保证各种感觉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对输入信息的精细加工。它是先天就有的,后天训练使其机能得到发展。
感觉器官gǎnjuéqìguān
[thefivesenses;senseorgan]感受客观事物刺激的器官,如皮肤、眼睛、耳朵等。简称“感官”。受到刺激(如热或声波)的影响时,在联接它的感觉神经纤维中引起兴奋,神经纤维把特异的冲动传送到中枢神经系统,在那里冲动被译成相应的感觉(温热或声音)
动物体受刺激时,首先感受到的器官。如眼、耳、舌、鼻、皮肤等。可将所受刺激变为神经冲动,并通过感觉神经,传达至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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