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 郡县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一些诸侯国陆续在新兼并的地区设郡县,秦统一后,统治区域空前扩大,经过朝廷的激烈辩论,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在全国实行郡县制,秦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由中央直接管辖,一郡之内又分若干县通过郡县制,秦始皇加强了他的统治,郡县制和行省制一样,对我国产生了深远影响。
郡县jùnxiàn
[provinceandcountyinancienttimes]古代两级行政单位,大体相当今天的省与县
给贡职如郡县。——《战国策·燕策》
郡县苦秦吏。——《史记·陈涉世家》
定东南郡县。——清·邵长蘅《青门剩稿》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废除封建,改行郡县制度,将全国分成三十六个郡,郡以下置县,官员由中央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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