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治 省治,旧指省会,谓视理公务。
省治shěngzhì
[provincialcapital]旧指省会
省政府的所在地。
处理公务。
《新唐书.卷一二八.李杰传》:「虽行来食饮,省治不少废,繇是府无淹事,人吏爱之。」
英语aprovincial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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