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政 荒政是赈济灾民以维持政权统治的政策。《周礼·地官山》提出“十二荒政”说:“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 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 (讥察),七曰眚 (省) 礼,八曰杀哀,九曰蕃乐,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盗贼。”因灾荒将加剧社会动荡,激化阶级矛盾,对封建政权的维持构成严重威胁,故自先秦以来历朝均较重视荒政,采取诸如平籴、常平仓、移民、减税、发放钱粮等赈救措施。
荒政huāngzhèng
(1)[stepstakenbygovernmenttorelievefamine]∶为应付灾荒而采取的赈灾对策
(2)[neglectgovernmentaffairs]∶政事荒疏
救济饥荒的政务。
《周礼.地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
荒废政务。
《书经.周官》:「蓄疑败谋,怠忽荒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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